恒大其实无权终止与于汉超的劳动合同 双方或通过协商提前解约

咕咕咕咕咕 2020-04-15 11:30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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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汉超

于汉超

昨日,广州恒大淘宝俱乐部的球员于汉超当街公然涂改车牌一事,迅速发酵。在12个小时之内,这一事件就经历了网络疯传、警方介入、于汉超主动前往交警大队接受调查,警方宣布对其拘留15日并罚款5000,以及恒大发布公告宣布开除于汉超的5项流程。

恒大在面临此次突发事件时“快刀斩乱麻”的操作,让部分球迷大呼“铁腕”,恒大的开除决定引发了广泛的热议,而于汉超事件接下来的走向,以及这位中国国脚的职业生涯是否将就此划上句号,也是媒体和球迷们关注的焦点之一。

然而,根据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俊在微博上发布的“普法”博文,广州恒大即便是宣布了将于汉超开除出球队,他们也是没有权力单方面解除与于汉超的劳务合同的!

在陈俊律师的文章中主要指出了以下几点:

首先,恒大称于汉超严重违法了“三九”队规,但这份队规的法律效力是远远不及劳动法的,于汉超虽然违法,但还远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,因此在仲裁庭或者法庭中,恒大以此作为理由开出于汉超是不会得到支持的。

“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是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,所以不会容许用人单位在对劳动者进行纪律处分时可以予取予夺,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上没有明确的,视同没有规章制度,不能予以适用。恒大的《“三九”队规》通篇全是这种模糊化的语言,可以坦白说,到了仲裁庭和法庭上,和废纸没有两样。”

其次,《“三九”队规》要作为恒大处罚球员的依据,必须要在恒大队内经过球员的民主表决以及公式之后,才能生效,但陈俊律师怀疑这一“队规”恐怕并未经过民主的表决。此外,恒大如果想单方面开除于汉超,需要通知工会或全体球员,并询问意见,如果未经过这一程序就解除双方的合同,也属非法。

此外,劳动合同法中有相关规定,用人单位与雇员在劳动合同中,约定了超出法律规定范围之内的终止合同的条件,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。

根据上诉情况,恒大即便是宣布开除于汉超,他们也无权解除与于汉超的合同。如果恒大的确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,于汉超有两个选择:

一是申请赔偿,恒大大约需要支付的赔偿金数额为:广州市社平月工资(8218元)的(3倍),乘以他在恒大效力的年限(四舍五入为6年),再乘以2倍,也就是说24654元×6×2=295848元。

二是与恒大对簿公堂,申请恒大单方面解约合同的行为无效,恢复双方的劳动合同。

因此,笔者认为不出意外的话,恒大虽然宣布开除了于汉超,但也并不会直接通知他,俱乐部单方面解除了他的劳动合同,最有可能的是双方接下来,通过友好的协商,就提前终止双方的劳务合作达成共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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