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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足协认定6起裁判错漏判 海港与梅州客家两球均为错判

首发 发布在中超 2024-07-04 10:42:03

球天下7月4日讯 7月2日晚,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进行了本赛季第十二期(20240702期)裁判评议工作。根据近期各俱乐部的申诉意见,本期主要评议了11个判例,分别来自中超、中甲、中乙和女超联赛。评议组认定其中有6起裁判错漏判。

本期评议会仍采用视频会议形式,邀请中国足协纪检人员、权威媒体代表列席旁听会议,采用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,得出评议结论如下:

上海海港VS梅州客家

上海海港VS梅州客家

判例一:中超联赛第7轮补赛,梅州客家VS上海海港,比赛第54分钟,上海海港18号队员进球前其手臂疑似与球有接触。

评议组一致认为:从VAR提供的视频画面看,无法准确证明上海海港18号进球前手臂与球是否有接触。但通过其他角度的视频慢放,确定该队员确实手臂触球。按照规则应判罚手球犯规,进球无效。裁判员临场判进球有效的决定错误,VAR未介入并不视为错误。

判例二:中超联赛第7轮补赛,梅州客家VS上海海港,比赛第67分钟,上海海港3号队员与梅州客家15号队员争抢位置时发生身体接触,随后上海海港7号队员进球。

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:在进球前,上海海港3号队员存在拉扯犯规,应判其犯规在先,进球无效。裁判员临场判进球有效的决定错误,VAR未介入错误。

判例三:中超联赛第16轮,武汉三镇VS上海海港,比赛第29分钟,上海海港19号队员防守武汉三镇11号队员时,双方发生身体接触后倒地。

评议组一致认为:上海海港19号队员正面踢人犯规,动作鲁莽,应判直接任意球并出示黄牌。裁判员临场决定错误,漏判犯规和黄牌,但未到出示红牌的程度,VAR未介入正确。

判例四:中甲联赛第15轮,广西平果哈嘹VS重庆铜梁龙,比赛第90+5分钟,重庆铜梁龙队进球。

评议组一致认为:重庆铜梁龙31号队员越位位置参与头球争抢,应判越位犯规,进球无效。第一助理裁判员漏判越位,裁判员临场判进球有效的决定错误。

判例五:中甲联赛第15轮,苏州东吴VS石家庄功夫,比赛第7分钟,石家庄功夫8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与守方队员接触后倒地,裁判员未判罚犯规。

评议组一致认为:守方队员手臂接触不足以导致对方倒地,裁判员位置好,决定正确。

判例六:中甲联赛第15轮,苏州东吴VS石家庄功夫,比赛第90+9分钟,石家庄功夫9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与守方队员接触后倒地,裁判员未判罚犯规。

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:守方队员拉扯动作没有明显限制对方行动,裁判员决定正确。

判例七:中乙联赛第14轮,日照宇启VS大连鲲城,比赛第90+8分钟,大连鲲城队准备踢前场直接任意球时,日照宇启队员与大连鲲城队员争抢有利位置发生接触。

评议组一致认为:大连鲲城2号在比赛停止状态下争抢位置时故意踢对方队员,属于暴力行为,裁判员出示红牌正确。

判例八:中乙联赛第14轮,湖南湘涛VS江西黑马青年,比赛第90分钟,江西黑马青年队员带球至对方罚球区内,双方接触后倒地,裁判员未判罚犯规。

评议组一致认为:双方接触主要由于进攻方变线导致,属于正常接触,裁判员决定正确。

判例九:中乙联赛第14轮,泉州亚新VS广西恒宸,比赛第87分钟,广西恒宸队员在比赛停止时疑似用头撞击对方队员。

评议组一致认为:广西恒宸11号用头部撞击对方队员,属于暴力行为,裁判员出示红牌正确。

判例十:中乙联赛第14轮,赣州瑞狮VS上海海港B队,比赛第32分钟,上海海港B队队员手球犯规。

评议组一致认为:上海海港B队60号手臂触球,应判罚手球犯规和点球,同时给予黄牌警告,裁判员漏判错误。

判例十一:女超联赛第12轮,江苏无锡女足VS永川茶山竹海橙狮女足,比赛第63分钟,双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。

评议组认为:江苏无锡女足5号队员应被处罚,而非21号,裁判员对犯规对象判断错误。对5号队员应给予黄牌警告,而非红牌,裁判员判罚错误。

通过本次评议,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旨在提升裁判执法水平,确保联赛的公平公正。裁判员需要更加细致和准确地进行判罚,以维护比赛的公平性和公正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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